各二级学院: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特别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不断发展,国际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广西高校与东盟国家以及周边国家高校间的国际交流已成为广西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国留学、游学已成为各国高校拓宽学生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行之有效的方式。
目前,学校已经与越南、泰国和韩国等国高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并就双方互派学生出国留学达成共识。2013年和2014年学校派出共100多人分别赴泰国华侨崇圣大学、苏拉塔尼皇家大学、曼谷吞武里大学、越南文朗大学和韩国清州大学等进行学习。留学归来的学生反映很好,收获颇丰,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人生规划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本着为学生服务,扩大国际影响,学校继续为学生提供出国学习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
4月
2日
至
4月
30日
二.报名对象: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三.学习时间:暑期、1个学期、1学年。
四.学习类型:短期语言文化体验、实习、见习、采风,语言学习,专业学习。
五.其他事项:
1.学分互认。双方派出学生进行课程学习,相互承认学分。
2.出国学习费用。一般包括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费、水电费。具体所需费用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决定。
3.办理护照。由于出国护照是电子护照,必须办护照的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按指纹确认办理。有意出国进行以上所有学习类型学习的学生,请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好出国护照,护照的有效期是10年。办理出国护照所需的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相片(请到当地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照相。
(4)护照相片回执。
(5)护照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填写)
4.住宿条件。一般是4人/间,有较好的生活设施,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需要。(因具体学校而异)。
5.消费水平。越南、泰国的生活消费水平与贺州市生活消费水平相当。韩国的生活消费水平稍高一些,但学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减轻经济压力。
6.语言问题。校外事办拟提供留学前的语言培训,培训的方式、时间等根据具体出国学习项目而定。
7.垂询方式。对出国学习有关事宜需咨询的学生,请与学校外事办联系,联系方式:潘光良,0774-522-8602,136-3507-1127;罗小玉,0774-522-8602,136-7784-5657;周湘如,0774-522-8600,139-7840-3798。联系地址:学校西区行政楼前楼205室。
请报名出国学习的学生于
4月
30日前
将交报名表学校外事办。
附件:1.2015年学生出国学习项目介绍
2.学生出国学习报名表
校长办公室
2015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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